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起草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5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近日,由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司法部法宣司主办,上海市司法局承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起草研讨会在沪举行。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主任章晨讲话,司法部法宣司司长肖义舜主持会议,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邰荀致欢迎辞并汇报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二十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潜移默化之中,润物无声地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一点一滴地渗透到广大群众的一言一行当中,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执法的水平,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会议要求,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普法的目标。要从当初启蒙式的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深化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外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定位普法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国家“十二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大背景来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注重对权利与义务的均衡宣传,注重结合生产生活实际进行宣传。三是进一步改进普法的方式。要继续强调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继续强调大众传媒的引导作用,继续强调公民的自我教育作用,继续强调主管部门的带头作用。尤其是要发挥好各级法宣办制定规划、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有关要求的精神,充分认识新一轮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加强总结、注重创新,在总结过去二十五年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在培育法治文化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要抓紧工作,做好落实,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制定好相关规划和决议,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开局、有序推进。浙江、江苏、江西、安徽、山东等五省司法厅法宣处有关同志,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徐汇区司法局、卢湾区司法局的法宣工作负责同志分别作了汇报交流,并对如何制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690178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