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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沪司许(01-4)字(2015)900号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3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2015年11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审核登记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司法鉴定人执业。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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