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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6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建市监函[2007]2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提高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加强对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解决目前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不规范、人员不到位等问题,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书面意见,并请于2007年6月30 日前将修改意见送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790,58933530
  传 真:010-58933530

  附件: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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