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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每月仅得抚养费10元 为填饱肚皮状告生父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3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古交市西曲村村民任国光患有先天性智力残疾,父母早在25年前便已离异。当时,父亲按约定每月给跟随母亲生活的他10元抚养费。然而时至今日,10元抚养费已经远远无法满足他的生活需求,任国光为此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将父亲告上法庭,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父亲每月支付的抚养费上调至490元。

    今年32岁的任国光长得高大挺拔,但可惜的是却患有先天性智力残疾。因种种原因,1985年,他的父母离异,双方当时约定:任国光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任某每月支付10元抚养费。此后25年中,任国光一直跟随母亲李某生活,而李某没有工作,仅靠隔三差五打零工为生,且56岁的她身体越来越差,还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母子俩开始靠寄居别人家的危房渡日。由于家庭拮据,粗茶淡饭难以满足正处壮年的任国光,他为此几次跑到附近矿区的食堂吃剩饭,母亲李某通过张贴寻人启事才把儿子找回家。在此过程中,父亲任某直到2009年先后给付了1870元抚养费,按当初约定还差1130元。

    为了儿子能吃饱饭,李某于去年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指派张晓丽律师提供援助。经深入了解事情经过,援助律师帮助任国光将父亲任某告上法庭。古交市法院一审判决,任某除付清所欠抚养费外,每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350元,但原告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审理后查明,任某从古交市一煤矿退休后,每月退休金为1960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综合李某和任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市中院于1月中旬作出判决,李某拿出月工资的25%也就是490元给付儿子的抚养费。

    2月2日,拿到判决书的李某非常激动:“多亏了援助律师的帮助,才让儿子有了活路。”她为此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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