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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若干统一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2月3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市、州科委:
  为了贯彻执行好新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2月18日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印发)和《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科学技术部1999年5月印发), 现对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有关印制、填写《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的问题,作如下统一规定。
  一、各市、州科委按本通知附件1 中《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给定的统一格式进行印制和发售。
  二、各市、州、县、区科委(局)应要求对其设置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与登记员,必须按本通知附件2 给定的“填写说明”填写登记表和证明书。
  附件:1、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和证明书
  2、填写说明
  2000年3月15日
  附件2:
填写说明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1999年5月印发的《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和新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对填写《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和证明书》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合同登记编号及统计指标代码
  1、合同登记编号用14位阿拉伯数字填写,例如
  表:湖南省各地市、州、县、区科委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号码
  (续前表)
  2、统计指标代码
  (1)合同类别 按下列分类填写
  □技术开发合同 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合同内容含上述类型两种以上的,则按其主要内容所属类型填写。
  (2)计划类别 指通过市场机制签订的国家、部门、地区计划内的技术合同项目。分成四类:
  □国家计划 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及行业总会、总公司所立的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 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委、办、厅、局所列的计划;
  □地、市、县计划 指由地、市、县人民政府及所属委、办、局所列的计划;
  □计划外 指未列入上述各类计划的项目。
  (3)社会经济目标类别 指受让方(即买方)购买技术的社会经济目标或按使用领域进行分类,分成13类:
  □陆地、海洋和大气的开发与评估:主要涉及对地壳与地幔、海洋和大气层的开发和评估。
  □民用宇宙空间:指所有关于空间的民用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主要涉及人类的食品和非食品两大类的研究与发展活动。
  □促进工业的发展:指涉及促进发展和改进制造工业、非燃料采矿工业及建设业的各种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指各种能源(含核能)的生产、供应、储存分配有关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指涉及交通系统及通讯网、系统(含卫星通讯)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涉及各类教育及其技术设备与教学方法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卫生事业的发展:指涉及到所有与保护和改善人类健康直接有关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指与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管理、经济学、政策和法规有关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环境保护:指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知识的全面发展:指各种具有普遍目的意义、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全面发展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其他民用目标:指不属于上述任何类别的民用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国防:指为军事目的所进行的研究开发与服务活动。
  (4)卖方类别与卖方地区代码
  卖方:指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
  卖方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业,□技术贸易机构,□个体经营,□其它。
  卖方地区代码 我省境内卖方地区代码按下列规定填写
  省直单位(含在湘中央单位) 4300;长沙市 4301;株洲市4302;湘潭市 4303;衡阳市 4304;岳阳市 4305;郴州市 4306;益阳市 4307;常德市 4308;邵阳市 4309;永州市 4310;张家界市 4311;娄底市 4312;怀化市 4313;湘西自治州 4314.
  (5)买方类别与买方地区代码
  买方:指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买方类别按12个类别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科研机构;□ 各级管理部门;□ 技术贸易机构;□个体经营;□其它。
  买方地区代码 按下列填写
  二、金额数栏目填写说明
  1、合同成交额:指经当事人协商议定的技术合同价款。
  2、技术交易额:指从合同成交额中扣除已花费的原材料、零部件、购置设备等费用后,剩余的部分。
  3、技术性收入: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等实际收益。
  4、预计新增投入:指实施该技术合同预计所需增加投入的资金额。
  5、预计新增产值:指实施该项技术合同后预计增加的产值。
  上述五项金额数据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注意事项
  1、技术合同登记员必须对已认定登记的合同进行签发《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对此证明书所应填写的内容完毕之后,签上姓名并加盖其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在登记表(代存根)与证明书之间的骑缝线上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之后方为有效。
  2、登记表(代存根)与证明书中的合同登记编号必须一致。
  3、登记员必须按《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对“社会经济目标类别”(13个类别)和“买方类别”(12个类别)的定性说明进行认真区分,之后才可填写登记表。
  4、《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代存根)是进行技术市场统计报表的原始资料数据,务必在认定登记合同时搞清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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