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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发布时间:2015年3月20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导读:少数民族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办理二胎准证的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流程:

  1.办理二胎准生证所需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三人合影照片;

  (3)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本人生育证明。

  2.办理二胎准生证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2)女方须年满三十周岁。

  3.办理二胎准生证审批程序: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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