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日前,江门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李惠珠作客《民生热线》,就市民关注的生育第二胎、超生罚款、非婚生育等问题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7种情况下可生育第二胎
问:前段时间有报道说,上海等地可以生第二个子女,我想问一问,是不是现在的计生政策放宽了,可以允许生育两个子女?
李惠珠局长(以下简称李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关于广东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超生者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问:我住在江门市区港口路,我们这里有一户人家超生了一个小孩,被罚了近7万元,听说有的地方三四万就可以了,我想问问,现在超生是不是交了罚款就可以了,要罚多少?
李局长:我们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本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以蓬江区为例:超生一个子女的城镇居民要征收社会抚养费69042~138084元;潮连农村居民要征收40980~81960元;棠下镇农村居民要征收33900~67800;荷塘镇农村居民要征收36840~73680元;杜阮镇农村居民要征收33444~66888元;不同的地方,由于基数不同,征收的金额也不相同。
非婚生育也要交社会抚养费
问:我同我男朋友住在一起很长时间了,未办理结婚手续,刚生了一个小孩,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要罚款?
李局长:你未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属非婚生育。非婚生育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此外,李局长还就农村和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免费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现阶段育龄夫妇生育后应采取怎样的避孕和节育措施、什么叫做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问题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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