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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沪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交流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2013年以来,市司法局切实贯彻2012年1月召开的沪港第二次经贸合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沪港两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取得了新成效。切实贯彻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积极拓展沪港法律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上海法律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努力增进沪港两地法律界人士的理解和互信,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上海共设立代表处19个,上海有5家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目前,上海是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机构最多的内地城市之一。同时,市司法局还组织赴港交流访问团,接待香港特区来沪考察团,举办讲座和座谈会等形式增进沟通和交流。在新的一年中,市司法局将通过举办沪港两地法律界间的各种活动,不断增强香港律师界对内地法律服务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认同,继续推进沪港两地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通过与香港律政司、香港惩教署等机构的交流交往,巩固现有合作机制,拓宽沟通交流渠道,进一步提高上海的法律服务业管理水平,促进新形势下上海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积极推进沪港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的落实。自2013年初首次签订沪港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以来,双方已经分别选派代表,实现互访交流,并就落实合作备忘录的具体步骤及相应措施进行多次磋商和沟通。双方将按照有关原则,积极推进2014年度各合作交流项目的落实。进一步探索沪港法律服务交流中上海律师业对外开放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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