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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房屋结构可撤销买房合同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4日 上海风险代理律师  
  在线律师:程飞(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
  孙女士:我于2005年8月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铺一套,合同后附有房屋平面图,但平面图中没有标注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购房时开发商也没有告知。去年8月交房时,我发现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空间狭小,严重影响使用。我是否可以退房?
  程律师:你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你作为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房屋尚未建成,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口头和书面描述中得到认知,但订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如实告知,故你购房时对房屋的空间结构存在重大误解,可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房款利息。
  任国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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